文化、体育、旅游部于2021年11月5日签发第4122/HD-BVHTT号关于试点接国际游客来越南的指南的文件,据此提出包括三个阶段的试点路程:
第一阶段(自2021年11月份):试点通过飞往被选择的旅游服务单位和区域(如坚江省富国岛、庆和省、广南省、岘港市、广宁省等)的包机航班或商业正班机的旅游套餐来接国际游客(可接国际游客区域以及服务单位清单由当地自行选择并公开公布)。
第二阶段:(自2022年01月份):扩大国际游客接待范围,通过包机航班和国际商业正班机来连接各个目的地。客人在第一个目的地完成07天的旅游项目之后可以参加第一阶段结合05个地点的旅游项目(可以补充其他地方如其可以满足相关条件并且有提出接国际游客)
第三阶段:对国际游客市场完全开放。第三阶段开始时间将根据疫情实际情况以及前两个阶段国际游客接待结果的评估。
对国际游客的条件要求
1. 持有由越南有权单位公认的接种两剂疫苗证明(不适用于随同父母或监护人的未满12周岁儿童)
接种第二剂或第一剂(对于仅需要接种一剂疫苗)的时间超过14天并且自出境之日前不超过12个月。
或持有已从新冠肺炎疾病中康复的证明。出院时离出境之日不超过6个月。
2. 持有出境前72小时内有效由进行检测国家有权单位签发的新冠病毒阴性PCR/RT-LAMP核酸检查结果。
3. 拥有涵盖新冠肺炎治疗的医疗或旅游保险,最低责任为 50,000 美元。
4. 选择并登记参加国际旅行社的旅游项目。 该项目的设计时长,最长为 9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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